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38家申请创业板上市企业获46起VC/PE投资 投资周期减至2-4年
发布日期:2011-07-28

       9月2日,清科集团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首批94家获证监会受理的创业板申请企业中,有38家曾披露有VC/PE投资。其中2004年前发生投资仅3起,2006年以后的共34起。也就是说,这些VC、PE的平均投资周期仅2年-4年,而通常情况下这一周期为6年-8年。这些VC、PE绝大多数为本土企业。

“由于退出渠道的通畅以及已投资金的高效回笼,本土VC/PE培育新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会被调动起来,境内资本‘本土募集、本土投资、本土退出’良性循环模式的逐渐成熟,也必将带动我国本土VC/PE行业迎来新一轮的蓬勃发展。”清科集团总裁倪正东表示。

清科数据显示,上述38家企业共计发生46起VC/PE投资案例。其中最早一起是1999年金蝶集团获得IDG的投资,并于2001年初在香港主板上市。最近一起投资是2009年国内首家轮胎信息化生产示范基地——青岛赛轮股份获得常州力合、新麟创投等的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10年里,2004年前发生投资仅3起,2006年以后(包括2006年)的投资案例共34起,分布比较密集,因此推算平均投资周期仅有2年-4年。而通常,VC/PE从投资到IPO退出的平均周期为6年-8年。

在46起投资案例中,本土VC/PE拥有绝对优势,涉及投资32起,其中不乏本土创投明星,包括深圳创新投、达晨创投、招商科技、深港产学研、南海成长等;外资VC/PE的身影也可以见到,涉及投资10起,包括兰馨亚洲、殷库资本、NIF SMBC等;此外,合资VC/PE的投资有3起,中外联合投资有1起。

而红杉资本、经纬创投、智基创投等知名外资创投均未出现在名单中,出现明显“内盛外衰”现象。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认为,此前国家外管局为防止热钱流入和外资在境内套利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已将外资VC/PE进行了严格限制,如2006年颁布的“10号文”和2007年的“106号文”封堵了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在海外上市,使其退出之路一夜变窄。

同时,2008年颁布的“142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从“入口”直接限制其投资行为。

另外,本土VC/PE相比于外资VC/PE拥有更多渠道,优先享有国内上市程序、规则、人员及监管审核机构等资源,更具核心优势。当然,随着日后国内政策环境的逐步优化、“外资LP国民待遇”问题将逐步解决,海外上市架构企业将逐步回归,外资VC/PE也能与本土机构共同受益中国创业板。

6月2日发布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使浦东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外资股权投资公司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身份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地区,目前已有普凯、第一东方等4家外资PE准备落户上海浦东,成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达晨成立于2000年4月19日,总部位于深圳,是我国第一批按市场化运作设立的本土创投机构。自成立以来,达晨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聚焦于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节能环保、医疗健康、大消费和企业服务、文化传媒、军工等领域 … [ +更多 ]
微信公众号

波音体育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Fortune Venture Capital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755-835151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粤ICP备14030831号 技术支持:中网互联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598号